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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301条款第三轮关税排除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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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301条款第三轮关税排除申请流程
June 25, 2019
2019年6月2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正式宣布了对价值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301条款关税第三批清单的产品排除申请流程。自美国东部时间2019年6月30日下午12点起,有关各方可通过在线门户网站http://exclusions.USTR.gov提交排除请求,届时该网站将上线。提交第三批清单排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如本所之前简报所述,301条款关于从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已经分三轮予以制定,分别于2018年7月、8月、9月生效。第三轮最初设定为10%的关税率,并在2019年5月10日增至25%。拟议对价值300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的第四轮关税,包括服装、电子产品、金属合金、食品、 饮料和运动器材可能会在今年晚些时候生效。
与之前几轮的排除申请类似,在发布排除申请后,有关各方将有14日的时间进行回复,且须在7日内提交回复意见。如果获批,则排除将自2018年9月24日关税生效之时追溯适用,并在《联邦公报》公布排除决定后延长一年。根据《联邦公报》通知,包括一份传真排除申请表,以协助各方准备提交的内容,每项请求须“明确确定特定产品,并提供支持数据和申请排除的理由。”当USTR评估每个申请时,其将考虑“排除的主张理由,排除是否会破坏301条款调查的目标,以及申请是否足够精确地定义产品。”
如同通知中说明的,有关各方必须在其提交的资料中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 适用于产品的10位或8位HTSUS子目
- 产品名称和详细描述,包括物理特征
- 产品功能、应用、主要用途和独特的物理特点
- 与产品的关系(进口商、美国生产商、买家、行业协会、其他)
- 请求方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购买的产品的数量和价值
- 请求方2018财年、2018年第一季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的总收入
- 原产于中国的产品的销量在2018年总销量中所占比例
- 最终产品销量在最终产品总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和在2018总销量中所占比例
除了排除申请表,有关各方还可提交帮助区分产品的其他附件,例如说明为何需要将产品排除的规格单、照片和书面简介。
USTR在决定是否批准排除申请时将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 “特定产品是否只能从中国进口,特定产品和/或类似的产品是否可以从位于美国和/或第三国的来源处获得。如果产品无法在中国境外获得或者请求方不确定产品是否可获得,则请求方必须提供解释。”
- “请求方是否已尝试从美国或第三国采购产品。”
- “(自2018年9月起)对特定产品施加附加关税是否已经或将导致对请求方或其他美国利益相关方经济上的严重损害。”
- “特定产品是否在战略上具有重要性或与‘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工业项目相关。”
如果您希望就第三批清单中产品提交排除申请,或者如果您对这些复杂事项有其他问题,我们建议您寻求法律顾问的指导。请联系下列任何律师或您在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通常的联系人获得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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